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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发布2则最新巡察公告,欢迎市民朋友们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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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巡察公告.jpg

巡察公告  

按照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6日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内江市实验小学校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一、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区委第四巡察组电话号码:17395388060。
电子邮箱地址:njsszqxcz4@126.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8:30-18:00。

二、意见箱设置地址
(一)区委巡察办、组驻地意见箱设置点: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大门左侧。
(二)区委巡察组其他意见箱设置点:
内江市市中区广场路225号内江市实验小学校校门左侧,距离校门5米左右。

三、通信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内江市市中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000)。

四、信访接待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406办公室。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
2022年11月15日  


巡察公告

按照内江市市中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9日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一、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区委第二巡察组:17313970693 ;
电子邮箱地址:njsszqxcz2@126.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

二、意见箱设置地址
(一)区委巡察办、组驻地意见箱设置点: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大门左侧。
(二)区委巡察组其他意见箱设置点: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六公丘村2社33号(朝阳镇初级中学校校门口左侧)

三、通信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内江市市中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000)

四、信访接待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祥街298号1栋附2号纪委监委巡察综合楼4楼413办公室。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2 年11月15日

来源: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十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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