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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的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及比例如何?内江相关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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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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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的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及比例如何?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市民谭女士通过“领导信箱”咨询了相关问题。



市民谭女士(咨询恶性肿瘤医保报销比例):
领导,您好!

近期,我母亲由于恶性肿瘤就诊于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并在该院住院治疗。我母亲购买了农村医疗保险,并已申请特殊门诊,我想咨询一下医保和特殊门诊的报销比例,以及现在是否能申请大病救助?


市医保局回应

↓↓↓


谭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恶性肿瘤医保和特殊门诊报销比例”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恶性肿瘤属于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

一、关于医保方面:根据内府发〔2017〕34号文件《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二档参保人员每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一)起付金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金额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乙等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报销比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7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关于特殊门诊方面: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62 号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本统筹地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第二类特殊疾病门诊视同住院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金额和报销比例参照以上二级医院相关报销标准执行。

二、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单式结算,不需要单独申请。根据内府办发〔2019〕43号文件《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居民大病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至30000元的按55%'报销,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按65%'报销,超过60000元的按75%'报销。2021年度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2750元。

如您还有疑问,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您可向资中县医疗保障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610387。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来源:
中国内江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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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2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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