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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内江交管新规6月1日开始实行!这12项便利措施你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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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内江生活 于 2021-5-26 15:31 编辑

5月24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12项便利措施具体内容并解答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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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5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12项便利措施6月1日起实施,共分三大类12项。

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

二是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驾车出行、退役军人就业从业,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群众交管线上服务体验。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

为确保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顺利推行,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四川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成立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领导小组,组织参加公安部交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视频部署会及培训会,同时组织市本级、各县(市、区)车管部门开展学习培训,同时覆盖了全市所有社会化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安检机构,确保所有人员对新政策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并能准确解读,使新措施在每个县(市、区)和每个业务窗口能够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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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展板

为广泛宣传和告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在内江城区各主要路口led显示屏上滚动宣传新措施,同时在支队及各县级车管所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市场、安检机构等处张贴宣传海报,截至目前,已摆放宣传展板共计80余张(块),印制新措施宣传资料十万份,发送手机短信20万条,走进35家运输、汽车租赁等企业开展宣传。

延伸阅读

  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问题解答  

Q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申请和使用?

答: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

统一性

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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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性

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

安全性

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

便利申领

3个试点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

便利出示

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

便利使用

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

● 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 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需要说明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Q.此次改革公安交管部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方面还推出了哪些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还推出了以下新措施:

一、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 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 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

● 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据估算,新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人员2000多万。

二、便利老年人享受交管服务

网上服务亲友代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 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业务,提升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便捷性。窗口服务便捷快办,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该措施将惠及2000多万驾驶人。

三、便利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四、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证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许多出国(境)人员无法及时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未按时换证被注销,影响正常使用。此次改革,对出国(境)人员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五、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为助力提升货运物流运输效率,此次推出进一步便利货车进城通行措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政策。

对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禁行政策,一律进行清理调整;对城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联合制定的禁行政策,公安交管部门将提出建议积极推动予以优化。原则上,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不得24小时禁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 APP或者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今年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电子通行码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该措施将惠及3000多万货车车主及驾驶人。

六、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资源,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法定假期等基本停车需求较大的时段临时停车,既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又确保通行顺畅安全。需要说明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还需要各地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缩小停车泊位缺口。各个城市道路条件、路网结构等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调整货车通行政策,还是缓解停车难问题,都要因城施策、因路施策,把握住方便群众的大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科学论证、精细设计、稳步推进。

Q.此次改革“互联网+交管”有哪些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将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

一、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该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二、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对群众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三、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以在线核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以减惠企、以简赋能,促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该措施每年将惠及2200多万办理抵押手续的车主。

四、全面推行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目前,公安部已组织天津、内蒙古、江苏等15个省(区、市)试点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3200多万车主享受到免于提交交强险凭证的便利。此次改革将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进一步减手续、减环节。

五、试点网上查阅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该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推行,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来源:最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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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极大便利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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