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人类的朋友 随着居民养犬数量的逐年递增 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 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犬只随地大小便 等问题日渐突出 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 打架斗殴等社会矛盾也逐渐上升
日前,内江隆昌市公安局、隆昌市农业农村局、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的通告》 要求,犬只饲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携带犬只到隆昌市农业农村局设置的犬只定点免疫地点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领取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同时,犬只饲养人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绳),全程由成年人牵领。 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儿童场所等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车应征得汽车驾驶人和同车人同意。 携犬只乘坐电梯,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
犬只外出排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该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携犬人改正或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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