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阳光学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东兴区教体局备案。
二、招生对象 属于我校招生区域(新民7、8社,红庙全村,金山城小区,邦泰天著小区,天成国际小区,锦绣3—6期,德馨园,金鹏园,运业小区,进修校,甜城花园,卫生局小区,粮食局小区 ,翠庭山庄,四医院保障性住房)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包含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
三、招生办法 1、相关证件:划片学校片区内的招生对象,须出具在阳光学校划片辖区范围内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且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其他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户籍迁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均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不能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 2、招生顺序:首先招收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我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若招收完片区内有户籍学生后已无空余学位,有房无户的学生则全部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如尚有空余学位,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采取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或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四、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6个班,学生330人。
五、招生程序 1、7月15日至16日,片区内有户有房(户、房一致)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提交资料: (1) 查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 查验学生与监护人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3张。 ①户口簿第一页
②监护人页
③学生页 2、7月17日。 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房管、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房屋产权证,学校汇总情况后报教体局备案。 3、7月18日,若我校还有空余学位,则有房无户(由房管部门审核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核并公示。若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报名。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提交资料: (1)查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查验学生与监护人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3张: ① 户口簿第一页 ② 监护人页 ③ 学生页。 (3)查验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或房管局已备案的合同原件,收复印件3张:
①监护人信息页
②商品房坐落位置页
③房管局印章页
(4)查验由房管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原件,收原件。
(5)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在该房屋居住满 6 个月的相关证明(水电气六个月以上的缴费发票)。 4、7月19日,若7月18日登记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若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则全部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5.7月23日,7月23日上午8:30-12:00,监护人凭身份证到校本部领取入学通知书。 6、其他安排 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1、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若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一律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伪造假证、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主城区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有序登记报名,合理表达诉求,若引发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咨询电话:0832-2272465 08322271637 0832-2240390 5、举报电话:0832-2073226 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