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6月1月至2020年12月31日,在内江市城乡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6月1日至6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6月1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常态长效管理阶段。 ★宣传部门将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制宣传卡片、宣传手册、音像视频等资料,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做到“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限二人,不酒驾、不毒驾、靠右行”,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摩、涉电动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同时组织驾校对初学驾驶人培训安全行驶教育知识,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鼓励商家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等便民服务。 ★住建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实施,规划设置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停靠点位,在有条件的道路路口科学规范设置摩托车、电动车等候区域,完善道路标志、标牌。同时深入城区建筑工地,引导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内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区,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占道随意停放。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整治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击暴力阻碍执法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和三轮车占道经营管理及共享单车管理,协同住建执法部门规划摩托车、电动车停车点位。 ★邮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快递物流公司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学习教育,督促企业制定考核标准,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考核。 ★保险协会将进一步规范、优化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业务办理,快速、妥善做好涉摩、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赔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