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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涉及内江10万多人,这项政策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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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申请城乡低保?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5月24日,由内江市委网信办主办的第67期“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上线,本期对话围绕民生话题展开,主题为“网聚甜城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上线单位为市民政局。



“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8503户、10118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7亿元。”市民政局嘉宾介绍,近年来,内江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总体思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审核确认流程,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城市680元/人/月,农村4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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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以下为对话内容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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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解答

问:如何申请城乡低保?

答: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低保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问:申请城乡低保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城乡低保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书、医疗支出佐证资料、学生证等)  


问: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有哪些?

答: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1)必须为内江户籍的城乡居民;(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内江市低保保障标准;(3)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财产状况必须符合内江市低保家庭财产规定。 


问:内江市现行城乡低保政策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2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0元/月。


问:城乡低保服务热线是多少?

答:
市本级:0832-2287023;
市中区:0832-2022561;
东兴区:0832-2251005;
隆昌市:0832-3922337;
资中县:0832-6155969;
威远县:0832-8239624 ;
内江经开区:0832-2203350;
内江高新区:0832-6105046。 


问:现在是否有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

答:有。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县级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问:骗取低保待遇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信息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和暴力手段等方式强行索要低保待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不得获保的情形有哪些?

答:
1.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2倍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和复核工作的;
6.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7.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8.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9.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10.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问:哪些情况可以提高救助水平?

答: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全面落实基本救助政策情况下,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0%提高救助水平。


问:城乡低保复核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


问:城乡低保金发放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纳入或者退出低保的,自批准之日起下月发放或者停发低保金。低保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下月停发低保金。城乡低保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问:城乡低保政策审核确认工作时间是多久?

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问: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答:
1.国家给予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的特殊照顾待遇。包括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定期补助等;
2.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包括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奖学金、见义勇为奖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等;
3.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工伤人员的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包括工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4.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资金,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养老、康复、托养、临时性救助等救助金;
5.“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6.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问:什么情况会开展民主评议?

答:城乡低保对象在审核公示期间,群众对审议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调查核实并开展民主评议。


问:民主评议的参加人员和程序是什么? 

答:参加人员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熟悉申请人情况的党员、村民代表等。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程序为: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


问: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方式有哪些? 

答: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答、信函索证、其他调查方式。 


问:低保政策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问:低保政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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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是由市委网信办主办的一档职能部门与网友集中线上对话、实时交流的网络图文直播节目,每月一期,其对话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该节目已在手机APP“i内江”、内江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最内江”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门窗口,每期对话主题及上线嘉宾将在“i内江”“最内江”预告,网友可在推文下方提问,届时由主持人“帮问”。

来源:最内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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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0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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