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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明天,内江这些地方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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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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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11月10日开展经开区城区
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区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2022年11月10日,经开区将组织1轮经开区城区全员核酸检测。为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1月10日上午6:30至11:00。
二、检测范围
经开区城区居民。
三、相关要求
(一)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属地镇(街道)、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进行核酸检测。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隔,不交谈,不扎堆。
(二)凡是红黄码、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等重点人群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样检测。采样渠道仍按原渠道采样。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采样检测。
(四)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联系所在社区,由社区核实情况后另行安排采样。
(五)所有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核酸采样。壕子口街道、交通镇、靖民镇城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本单位职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的全员核酸采样,确因参加全员核酸采样导致迟到的,用人单位可不作为缺勤处理。
(六)请广大市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街道、社区防疫工作。自觉参与核酸检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人员,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11月10日对毗邻外省的村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28号)

广大村民朋友:
经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0日对毗邻外省的村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
一、检测范围
石燕桥镇、石碾镇、界市镇、普润镇与重庆市荣昌区毗邻的村。
二、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7:00—11:00。
三、注意事项
(一)请上述区域的所有村民按照所在村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开展核酸检测。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隔,不交谈,不扎堆。无智能手机的人员请提前打印离线健康码。
(二)凡是红黄码、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三天两检等重点人群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样检测。采样渠道仍按原渠道采样。
(三)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
(四)出院6个月内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样检测,须自行到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人单管采样检测。
(五)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登记报备,由村核实确认后组织人员上门采样。
(六)请广大市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镇和村防疫工作。自觉参与核酸检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人员,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来源: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我是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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