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 号)、《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 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0〕14 号)、《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高新校区校2020年秋季小一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我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南部: 321国道以东—南环路以北—高桥东路北一段以西—红桥街以南辖区内;
北部: 321国道以东—红桥街以北—光华大道以西—内吴路西段以南辖区内。
(一)7月15日至16日——户口生登记
户籍迁入时间要求: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同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前。其他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规定时间外迁入户籍者,我校暂不做登记)
7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高新校区二号楼底楼 。
1.查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查验学生与监护人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3张:①户口簿第一页②监护人页③学生页
(二)7月17日——审查资料公示学位
由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房管、 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公示学位状况。
(三)7月18日——有房无户生登记
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若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报名;若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
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学校食堂一楼(请走学校靠车库方大门进入)。
1.查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查验学生与监护人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3张:①户口簿第一页②监护人页③学生页
3.查验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或房管局已备案的合同原件,收复印件3张:①监护人信息页②商品房坐落位置页③房管局印章页
4.查验由房管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原件,收原件。
5.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在该房屋居住满 6 个月的相关证明(水电气六个月以上的缴费发票)。
(四)7 月 19 日——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确定学位
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确定学位。如随机派位后仍未被录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五)7月23日——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23日上午8:30-12:00,监护人凭身份证到学校1号楼底楼领取入学通知书。
1.片区内有户口和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2.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若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一律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年龄不合要求者不予以登记和录取(须年满6周岁)。
4.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伪造假证、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在我校的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